实际上话说老李现在所纠结的就是可能即将出现的大单和现有的制度之间的冲突。如果没有即将出现的大单,那么问题就很好解决了,所以老李第一件事就是要确认,现在小张手中的大单是否是子虚乌有的。换句话说,是不是业务部门为此想到的缓兵之计。如果是子虚乌有的事情,那么干掉是毫无疑问。
若小张手中确实有一张可能甚至是关系到公司业绩的大单的时候,我觉得首先要和用人部门沟通,至少要用人部门表态,此人业绩是合适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有朝一日,万一此人此单没有谈成,最后推卸责任。在用人部门书面表示此人可以留用后,需要如实的向老板传达,如果老板没有意见或者说是默认,那么好做。如果老板不同意,你干掉员工也是老板的意愿,此时你就可以让用人部门去和老板沟通,减缓你手中的压力。总的来说,对上或者是对下,你必须有效的维护自己,借用你的战友为你分担你的责任,这不是推卸,这是有效的维护。
只要是事实,其实我个人觉得还是可以网开一面的。但是我们依然需要先小人后君子,我们必须把握住此人不胜任的证据。在之后的时候,即便如果此单不成,我们依旧有理由开除此人的。或者给于此员工调岗的处理。总的来说,我们可以照顾用人部门的情绪,但是一旦出现事故,责任不能由人资部门来承担。
在我们的工作中,其实很多的时候,我们可以做的是及时,并且灵活的处理事情。有效的维护我们用人部门和公司的利益。但是,切记切记,必须保留好证据,不能最后好心办坏事,或者好心还被别人倒打一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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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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