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以上案例,目前小张在试用期限届满前业绩没有达标,但是目前他还在谈一个大单,若能谈成将是公司最大的一笔订单,因此建议老李:(1)让小张的经理写一关于目前现状的说明,且提出个人意见(不要按规定开了小张,交人事);(2)人事将开小张的公司须承担的劳动风险告知公司,劳动风险为:试用期届满员工转正,若小张此单不能谈成,公司存在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的提前通知代通知金(共2个月的工资)的补偿;
(3)将业务经理的申请单与人事关于留下小张的劳动风险告知公司, 由公司召开会议或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4)若公司劳动合同期限是3以上,若试用期为6个月,能否考虑与员工重新设定调用期,原签定合同作废。(一般不建议这样做,但确实实没有其他办法,且员工也愿意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5)若合同期限在3年以内的,建议还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让小张转正后,依业务谈判情况予以确定,这样公司须最多1.5个月经济补偿金。(6)从以上案例来分析,建议这样的情况还是合同期限3年以上,试用期6个月,来选择适合的人才。
(7)其实公司也应该反思,在试用期内新人的辅导与引导方面的规章予以完善,可能在试用期内有的人进入角色较慢,而有的人时入角色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