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有点古板的教条主义。
如果我是HR老李,我会这样来操作此事:
1、尊重用人部门老王的意见,继续留用小张,并协助老王继续观察小张的后续工作进展;
2、尊重小张试用期考核的事实与结果,有必要同用人部门负责人老王一起找小张沟通考核结果的这一事实,向小张指明在考核中所存在的不足,听取小张的见解、认识和意见;
3、自然完成销售额不可能是小张试用期考核的全部内容或唯一项目,小张如在其它方面存在不足点或缺陷,要搞清楚是否还有“治病救人”的可能性;
4、除了接单外,还需要听取一下用人部门负责人老王对小张其它方面的看法与评估。
5、HR老李应该从多角度全方位来权衡小张的综合情况,最后再做小张的去留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