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和用人部门主管交谈,告诉该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具体哪些地方不合适,这些不合格的地方对于该员工未来的工作有什么影响,会影响他后期整个的工作情况。看其是否还坚持要该员工。
第二,我会先和用人部门了解情况,看他们想要留用该员工的原因是什么。并针对此原因进行具体分析,尽量打消用人部门的留人想法。
第三,若用人部门还是坚持留用,看他们要留用的原因对于该岗位的作用有多大,如销售部门,可能最看重的就是销售能力,那么如果该员工的销售能力特别强,其他方面相对较弱的话,或许可考虑留用。如果作用不大,应可打消用人单位的想法。
第四,既然考虑留用,那么就和用人部门说明原因,并告诉其因该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不合格,留用只能以试用期的身份留用(若之前试用期已达6月,那么可和员
工商量,重新签订合同),重新给其一次机会进行再次考核,如果考核合格,就可留在公司,然后让用人部门帮忙配合HR部,说服该员工同意以试用期员工身份继
续留用。
第五,和员工本人说明原因,详细告诉他他在试用期的表现如何,都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改进,本来公司是按照规定将其解除合同的,但因用人部门对其XX能力的肯
定,坚持想要留用他,所以公司决定给其开特例,多给一次机会,再次争取留在公司。即以试用期的身份留用(若之前试用期已达6月,那么可和员工商量,重新签
订合同),在此期间公司会对他的各项表现重新进行考核,特别是上次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会重点考核,看其改进的速度是否够快,是否改进的够好,能够达到公司的
要求。也要向他说明留在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特别是用人部门看中,为其开特例的情况下,发展前景如何看好。最后也需向他说明,因他本身存在的这些不足,无
论在哪家公司,都会因这些不足而对他的留用及发展受到影响的。希望他能够接受公司的安排。
第六,经过上面的谈话,一般该员工是能够服从公司安排,重新开始试用期的。后即将该员工作为试用期的员工再次进行考核即可。合格,即留用;若还是考核不合格,那么只能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