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工作中常会遇到此事。解决方案无外乎两种。
一、严肃纪律,按规定执行。
根据企业所处的时期,太多法外开恩的情况,干扰企业正常制度的运行,需要严肃纪律时,按规定执行。
二、融汇变通,按实际操作。
1、提供证据支持。以确认用人部门是否存在主观判断。如该员的业绩报表、业务工作记录。以考查试用人员试用期未达标,是主观原因,或是客观原因。
2.延长试用期。如确认用人部门的意见是相对客观的、试用人员的工作考察也属于可以再培养的;那么可签定书面约定,以工作成果为考察目标,适当延长试用期。延长期内,业绩达成,则转正,加薪。若业绩未达成,则按约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