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种问题人力资源部门要先进行具体的情况,先找小张部门负责人跟相关同事进行了解小张的业绩为什么没有达标,是因为能力方面不行呢还是经验方面不够或者是态度方面不行等等,然后与老王了解为什么要留住小张,是真的因为大单还是其他原因,为什么要大单要交给一个试用期内业绩还不达标的人员去负责,这个对公司的大单是否有一定的影响,是否影响大生意的谈成?经过与部门负责人沟通了解后,按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一是经过了解,小张的业绩没达标但因为负责大单子的生意耽误,没有业绩达标是因为次要的原因造成的,但是工作态度方面诚恳,做事努力,也确实在努力协助老王去谈大单子,那就按照不违背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适当的延长试用期,并将试用期的相关考核记录进行签字备档,并让员工签署为什么延长试用期的说明及承诺书,承诺在延长期间完成要求的业绩,同时也老王签字及呈送相关的领导审批同意后延长试用期,试用期若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若是试用期已按照法定最长的期限进行考核,无法再延长的情况下,老王也确实要为了公司的大生意,那只能让老王进行特殊申请,将各项原因说明,并保证能完成各项工作,并与总经理报告经过讨论决定审批后方可不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小张的能力方面确实不行,但老王确把如此重要的工作交由其负责,那需要经过多方面了解后,与老王沟通这么重要的生意确交由业绩都不达标的小张去负责存在的风险有多大,到时完不成不是小事,是导致公司损失很大,通过沟通后老王应该也明白自己理亏,也确实明白存在的风险性,就需要将小张的工作进行交接,按照公司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