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的现象极为普遍,撇开其本人的原因不谈,此问题的主要责任到底在谁身上?是HR部门?还是业务部门?双方争论不休,各有各的说法和道理,请看他们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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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HR部门负主要责任
HR把新员工招进来后不能做“甩手掌柜”,HR有责任和义务做好他的入职引导、导师传帮带和入职培训等工作,并要指导和协助用人部门和导师做好新员工试用期的管理,并全力跟进培养效果,这说明HR在新人培养上大都占主导作用,新人的主动流失,其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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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用人部门负主要责任
HR把人招到后,做完入职引导和培训后,更多的是交给用人部门来管理和使用,导师也一般是由用人部门委派,其试用期内的考核目标、工作任务安排、岗位职责和流程培训,员工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的解决、新人心态变化了解等都是由用人部门来主导完成的,因此,新人的主动流失,用人部门应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