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用人部门应盖负主要责任。首先,用人部门在招人之前应该明确缺失岗位的职责范围、明确工作目标,制定《试用期工作指引书》。也就是说要清楚招人进来是做什么的,要发挥什么作用。
其次,岗位培训。人资部能够跟踪的培训只是针对公司制度及企业文化方面的。业务培训中心在部门。但很多庸人部门没有对新人进行培训,就是口头上指导或者给一堆资料让其自己摸索。
以上两点如果没有做到位,无意会议新人的心理造成不良影响,他会觉得公司不正规、岗位学不到东西、对前途没有憧憬。而人资部在整个过程中只是起到配合、协助的工作。所以,新人流失,用人部门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