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观点我持中立意见.各占50%的权重.也就是双方都需要占自己的本份.
正方观点与反方观点中的内容都是对的.
HR引入新人后,不能就不管了,应该跟踪进入工作情况.用人部门也必须保证落实新人应知应会,帮助其快速进入工作状态.
一个新人的入职,也可以会有多种特殊情况发生,比如:
1、替换现有人,现有人还在职
2、新人过往经历比较突出,可能会引起部门或明或暗的动荡
3、新人可能不是用人部门负责人最心仪的那个人选
4、领导安排的
。。。
新人本身也可能有各种情况发生:
1、领导安排的,有点飘
2、过往能力突出,也会飘
3、可能知晓也可能不知晓自己可能会替换现在的某位同事
。。。
所以在种种情况下,HR绝不对撒手不管了。一定发做到正文观点的内容新人
新人试用期离职对三方都是损失。所以大家都尽自己的本份。
出现问题再去找原因,是HR做得不到位,还是用人部分有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