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主动流失的主要责任,我同意反方的观点。
理由是:
1.人力资源部对新入职人员的主要做用是“师傅领进门”。做好新入职人员对公司文化、融入部门的初步工作,试用期间,人力资源定期或不定期与新入职人员进行沟通,但这也仅是辅助的作用。有些离职人员的真正离职原因还是与用人部门相关的。
2.用人部门最了解新入职人员的情况,试用期人员对企业最深的了解是通过用人部门了解的。用人部门是试用期人员决定是否留在公司工作的决定因素。不论是试用期沟通,还是离职面谈,试用期人员可以和人力资源部交流的内容不会涉及太深,一方面会考虑人力资源部对用人部门的管理起不到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抱着“反正要离开,说了也没什么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