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理论上讲人事部门作主导,用人部门做执行,但两个部门都有责任。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原因究竟如何,取决于两点:
1、如果人事部门就人员管理进行清晰的规划,责任界定很清楚,并且传达到位,使相关的工作目标成为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的共识,那么,哪个部门没有执行到位,责任就是哪个部门的。
2、如果人事部门只是做事务性的工作,缺少规划,对于两类部门之间的责任没有清楚的界定,也没有达成共识,那么出现员工流失时,人事部门应负大部分责任。当然,从实践中看,很多时候还比较遗憾的是,公司高层对于人事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以及人事部门自身的业务水平还未达到能为这样的事情负责的地步。出了问题,也别过分指责人事部门,相反,公司应当反思,眼前的责任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大体平衡处理就可以了,而尽快提升人事部门管理水平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