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均无对错之分,特殊情况下一定会出现特殊化的结果。HR和用人部门如果能够在问题没有发生之前共同想出预防问题发生的对策那才是上策,此所谓:救火虽英雄,防火显谋略。 如果一味追求“主责”方,不求改善,而忽略问题的根本,那才是真正悲剧的酿成源头。
新员工能够顺利通过试用期不仅是HR的工作职责,更是衡量HR的岗位合格要求之一。但是,总有些事与愿违,每个企业都会遭遇解雇新员工的案列。A公司HR的做法不仅差强人意,而且非常的不专业,随时把公司的利益推在刀尖上,对薄公堂。
所以,从用人角度出发,企业应本着“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方式出发。从HR专业角度来看,要尽量确保企业用人制度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