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种情况的发生绝不是偶然,是公司现行制度的缺陷造成的,对请假的明确规定是以后HR执行制度的依据,公司应该明确界定各项带薪假别的期限及适用范围。更有甚者对三期女员工等特殊群体的假别要明确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自己公司的制度,可以对超出时间的请假根据时间的长短,减少奖金、福利的发放。
其次,执行请假制度的审批要落实到各个部门,用人部门参与其中,先由他们审批,他们认为这个人请假,我们工作还做的来,他们就批。现在的公司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其实最受到伤害的还是请假人所在的部门。
最后,增强岗位责任制的培训,让每名员工认识到自己在公司的重要性,贯彻公司员工福利。久之,请假者为了自己的责任就不会多请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