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确非常头痛,很无奈,到目前为止,没有什么很好的处理方法,本公司暂时处理如下:
一、根据《员工守则》执行,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无特殊情况(除病假等)不准请假,当员工提出请假要求,必须要经过生产部门评估,是否影响生产计划来进行处理;可有些员工为了达到请假目的在车间“死打烂缠”不上班非要请假,针对这些员工车间主管只能束手无策,为了不影响其它员工,只好把请假条签了。
二、针对请假人员公司也有明确规定,长假不能超过7天,如超过7天的必须写明原因、理由等,请假期间工作由谁来代理,工作内容进行交接方可。如在请假期间续假,必须要出具相关证明等,如只是口头申请假,部门管理人员没有批准,哪就算旷工,旷工也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