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旦请假,你本月的全勤奖就是没有了的,这是第一条,不仅你当天的工资是没有的,还要损失你的全勤奖,这个对于基层的岗位还是有一定的效果的。
关于超假,这个是一个很恶劣的情况,我们同意你请假,但是请及时回来,一旦超过假期,我们这样设立,超过一天,除去本身工资没有,再扣除0.5倍的工资,超过两天,除去本身的工资,再扣除1倍个工资,超过三天就是2倍,等比上浮罚金。你超假越多你扣钱就越多。理由就是你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工作,我们必须用你的这一笔钱来支付别人的加班费。同时这个要在考勤制度上面予以约束。同时要严格控制请假的天数,也可以约定,只要事假月度超过三天,绩效,扣20%。和利益挂钩,同时这样的罚金不要月末的时候缴纳,最好是销假的时候就缴纳,这样就会有切身的体会。
病假之类的,一旦发现是假的,那么我们扣除那天的工资之外,额外的扣除一天的工资。理由是欺诈公司,影响公司正常营业。
至于三期类的员工,对于合理的假期,我们是予以支持的。但是如果恶意的请假,我们首先会在绩效上予以及时的体现,同时在晋升、评优、奖金、年终奖、福利上的标准下降。某些比较恶劣的孕妇恶意请假直接驳回,并收罗证据,出具通知,一旦不予以理会,视为旷工,旷工多少天后根据条款辞退。前提是证据,你们有相应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