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得不到支持。如果小李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的话,公司首先会追究小李工作失职的过错,而且小李的行为有故意欺诈的嫌疑,实在不行就直接到法院诉讼。再者一旦这一案例在本地区公开,估计小李也没有什么下家,要么干个体户,要么老死家中。
2、我们公司劳动合同签订,一般提前一月征询部门主管的意见,签订或不签订主要取决于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对于那些平时表现差的员工我们一般就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像小李那样思想存在问题的话,还是不好做的。本来有一个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还要单独拿出他个人的由别人管理,这种事情在其他公司也不现实。就是计算工资的专员,工资还要单独拿出要别人核算一样,不现实。
合同管理制度还真是没有,但必须从中吸取教训,一方面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另加方面人力资源部门的领导要加强监管,虽然不能事无巨细的管理,但是要对每一个岗位负责的东西做到心中有数,比如让每个岗位把每周所做的工作做一次汇报,对于其中有疑点的过目一下。
总的来说还是小李本人的思想品质存在问题,对这种一定要想办法打压,决不能为了公司的颜面宁事息人。这件事情处理完后还要在公司的网站和宣传栏发布公开公告,杀一儆百。
4楼 旅居师凡瑟
学习一下
3楼 高天
谢谢
2楼 小燕
支持学习,请多多分享.
1楼 13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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