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以上案例的阅读,不支持小李的访求。原因为:1、续订合同本身属于小李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故而他本人的合同r的续订应该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由于个人的私利,故意不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以此造成2倍工资与赔偿。2、因他本人没有履行完成本职工作,所造成的风险应由小李自己承担。 不予以支持。
公司合同签订管理制度中应该明确合同签订的范围,明确但于HR本人合同的签订:HR专员由HR经理予以签订,HR经理的合同由总经理予以签订。
合同签订管理制度操作流程为:一、劳动合同的合订,在入职当日予以签订,员工发放一份,公司留在一份二、合同续订:1、提前两个月发放《员工合同续订部门意向表》,设定相关指标,由部门主管予以评分与总结,从员工的工作技能、工作表现、思想品质三方面予以评定部门是否愿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并注明意见、经人事、总经理签字后确认是否与员工续订或不续订;2、提前一个月向员工发放《劳动合同续订与不续订征询问通知书》3\合同的续订是在劳动合同终目的前一个工作日予以续订。3、合同的文本的编号与存档;4、合同期限的电子存档管理。
针对HR本人的合同,可以在HR的合同中予以约定:由于本人的原因造成合同的续订纠纷,由本人承担。
1楼 茜茜0831
你太有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