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因为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本来就是小李自己的工作职责,他没有完成不但不是公司的责任,而是他自己没有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没有具体成文的相关规定,但自己会有自己的操作规程。
入职:需要员工的部门领导与公司老总都签字确认该员工的职位、薪酬福利、合同期与试用期,在用工一周内签订劳动合同,打印出来的合同与岗位说明书需要先与部门领导确认,再交员工签名,收回盖章后给一份员工存档;
续签: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先制作《劳动合同续约审批表》呈其部门领导及公司老总签批,确认续订与否,及续订的变动细节,这个在到期前20天要完成,再根据签批结果向员工发出《劳动关系存续确认书》告知员工续约与否,以及续约的主要条款细节,员工可以选择同意与否并签名确认,这个在到期前15天完成,最后就是制作新的劳动合同与岗位说明书,做法与新签一致,在到期前5天完成;
离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制作《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双方确认细节并签字确认。这个其实还没处理过,所以只是设想。
其它:为了赶在九点前打卡,恕不详述,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