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小李做为HR专员却有意不给自己续签劳动合同,虽然是小李知法犯法,却的确已经构成了没产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无论是小李本人还是公司一旦走到仲裁都是非常不理智的。
人公司的角度来说,虽无主观的错误,却在监管不到位的及人为钻空子的情况下形成了事实。而做为HR专员的小李来说,就算是胜诉了,相信他的HR职业生涯也不好再走下去了,极有可能被列入一部分公司的黑名单,因为关系着职业道德等问题。小李所在的公司可以抓住这点跟小李进行合解。对双方都有好处。
我们公司的合同签订管理制度一般如下操作:
1、新招的员工,车间员工流动性大,会在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而职员则在三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2、如果是合同到期公司打算继续留用的员工,公司会提前一个月与其沟通并且续约合同。人事管理系统可以设置为需续签的名单做提醒。
3、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发放时会再签一份确认收到劳动合同的签收表,以证明该员工已经签订了合同,防备劳动合同被盗或者被遗失的特殊情况。
4、如果员工不愿意签订合同,公司会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保留员工不同意签订合同的书面声明或者不同意签订的意见等,作为证据。员工仍不愿意签订的,公司会以员工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为由终止员工劳动关系,并且书面通知员工。
5、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也会签订关于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考核指标、工资单等作为附件,这些规章制度应该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致。公司也可以约定:当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冲突时,适用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前提是这些规章制度合法。
6、劳动合同任一项条款发生变更和修改,都需要员工的书面确认和签名。
7、劳动合同等人事档案有专人管理,外接审阅等需走专门审批流程,无关人员不得审阅。
防范劳动风险,从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