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李的诉求不能得到支持。
因为签订和管理合同是HR的本职工作,小李没有签订合同只是他本人工作疏忽,或者是故意疏忽的,并非公司的惯例。
二、我们公司制定了劳动关系签订、续签管理制度,具体操作如下:
1、根据用工性质签订不同的劳动关系协议/合同(临时工及社保不用单位缴纳者—劳务协议;专家顾问—聘用协议;学生身份—实习生协议;社保在单位缴纳的正常用工—劳动合同)。
2、社保在单位缴纳的正常用工,入职一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先签订1年(特殊人才3-5年)。
3、按制度,临时工、社保不用单位缴纳者、学生身份员工应在入职当日签订劳务协议、实习生协议。
4、专家顾问一般是征求他们意见后再签订聘用协议(明确要做的事情及目标、待遇等)、发聘书,一般是根据专家性质签订1-3年。
5、劳动合同续签前需对合同期内的工作业绩及能力提升、岗位价值情况进行评估打分,符合要求的才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