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上,我认为是可以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已成为法律事实
2、据我了解有两种做法:第一、每月人事专员都会做人事报表,显示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名单列出来,找相应的部门负责人确认续签事宜,如果没有问题然后通知一个固定时间来hr部门续签,如果不再续签的,提前一个月与员工沟通表示不再续签。第二、为了方便管理,合同续签统一在每年的年中例如6月30日。每次签合同的时间起始由入职当天签到三年后的该年6月30日,公司统一每年5月处理劳动合同续签的问题。
另外,对于hr人员主管需要多加留意,人员名单最好通过二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