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李的诉求不能得到支持。签订和管理合同是小李的本职工作,小李在为其他人办理签订合同的同时,却不为自己办理合同,可以理解为没有做好本质工作;公司可以把所有员工过往签订的劳动合同作为证据,证明公司一直都是有签订合同的,小李没有签订合同只是他本人工作疏忽,并非公司的惯例。
二、我们公司的合同签订管理制度要点如下:
1、新招的员工,公司会在一周内把所有劳动合同和相关协议签订完毕。
2、如果是合同到期公司打算继续留用的员工,公司会提前一个月与其沟通并且续约合同。人事管理系统可以设置为需续签的名单做提醒。
3、如果员工不愿意签订合同,公司会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保留员工不同意签订合同的书面声明或者不同意签订的意见等,作为证据。员工仍不愿意签订的,公司会以员工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为由终止员工劳动关系,并且书面通知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