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公司是按实际当地最低标准基数交缴。
每月25日之前,核对缴纳保险人员明细,新增人员和减少人员及时确认,填写增减人员申请表,从网上打印一份本单位应缴明细表,总经理签名,加盖公司公章交财务对账,每月5日通过网银自动转账到社保局帐户,交纳社保,所以有人员增加、减少必须在月底之前办理完毕。
2.操作时候要特别注意及时性,当月有人提出离职,只要离职审批单总经理签核了,及时申请除名,或者就会产生不必要的费用,离职员工不会支付这笔钱,公司交了,产生了一笔费用,离职员工工资已经发放到其帐户,也扣不回来,人事部门,特别是承办员就难交差了。不赔这笔钱,也要受行政处罚。
3.我们是规定员工试用满三个月转正后,开始交纳这些保险。
4.如果员工个人不愿意,要求不交纳的,本人提交申请和保证后,公司会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