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企业有为在职员工购买社保的法定责任。
2、但现实情况是,有些操作员工因为感觉人为外地员工,以后回老家不方便,所以,不愿意购买。实际操作的时候,是员工入职时,让员工提供个人意愿表和个人承诺。
3、个人承诺虽然在法律面前无法律效力,但在道义方面却可以说的通。前面最高院也发出通知,个人出具不愿意买社保的,据此提出离职的,应该予以支持,但据此提出索要经济补偿,不予以支持。
4、当地政府也会有相应的操作规定,企业不应该与当地政府的规定相左,以免风险增加。
5、企业除了注意当地政府的规定外,就是要做好员工入职时的资料采集,在企业的能力范围内,尽量给员工买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