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时候,有许多细节的部份需要注意的是:
1)缴纳的时间问题:
新员工的社保缴纳是以用人单位至劳动所办理录用时的办理时间为准,故针对新员工,我们是入职当天至劳动所办理录用手续,当天开始员工的社保就已经录入系统,公司再于每月23号之前至社保局办理申报手续即可。
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呢? 许多用人单位的HR为了省事,不想费时费力,喜欢等新进员工较多时再去劳动所办理录用,但是真的遇见很多很巧的事情,员工在入职与HR办理录用前这期间发生了工伤,怎么办?这个时候劳动所是不予办理工伤认定的,等后续工伤认定下来了,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都得由公司自掏腰包了。
所以及时办理是相当特别重要的事。不管多忙,多费事多费力,一定要当天办理好入职员工的合同录用,也是为员工为企业做好了风险防范。
2)缴费的基数问题
按照国家规定,缴费的基数均是与员工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缴纳,也就是按员工实际的工资基数来缴纳。企业为了减少成本,很多企业都是按最低标准进行缴纳,劳动局社保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谓民不告官不究,大家心知肚明。
按最低基数缴纳的话,企业的工资制度及合同 中约定的工资基数就要小心处理,不要一个统笼的数字。
目前我们的工资架构是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 ,基本工资依照当地的最低标准工资基数为准,也是我们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 合同中我们约定的工资也是写的是最低标准工资基数,这样一来如果与员工趄有争议的话,以公司制度和合同为证据。
一般情况下员工不会去申诉,当员工发生工伤有伤残鉴定等级后,当员工在领取失业金时,当员工申报生育金时,他们就会想,如果缴费基数高,是不是我拿的也多,他们就开始计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