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如何处理自身权益受损问题?
李先生在一家外贸服装加工厂做HR三年了,今年服装加工行业整体不景气,公司利润越来越少,老板不得不大裁员,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运作,李先生妥善地处理了几起劳资纠纷,帮公司节约了不少本该赔偿的费用。但就在昨天,老板却说要他走人,给一周时间让其自谋出路,补偿就没有了。裁人反被裁,又没补偿?真让人想不开啊,许多人为此打抱不平,劝他去劳动局告老板。一边是自身权益受损,一边是自身声誉维护,告还是不告?要怎么办?李先生犹豫了……那么,请问:
如果你是李先生,面对如此问题,你会怎么办?
这的确是让HR很头痛的问题。遇到这种情况可能要分别对待:最佳的结果与找老板商谈,来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在商谈时也可以告知老板,自己其实完全是可以走劳动仲裁的方式,但这种方式对于企业来说名誉受损,也会影响企业后续的发展,同时在企业内部现有的员工中起到极不稳定、令员心寒的影响等等之类的言语,看是否能以柔和方式解决问题;如果这种方式行不通,如果自己损失较大,可以走仲裁之道,但此方式要看当地的就业环境,当就业环境及当地文化、当地的企业对申请劳动仲裁的人员很反感,甚至有凡去仲裁过的人均不考虑录用等的不良氛围,就需要考虑自己的再就业问题,那么就要从这次的经验中吸取教训,再另找企业的时候就要了解此家企业的用工规范性问题,以免重复出现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