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本来就是个双重的角色,在维系着员工与企业的平衡,是企业制度的执行者,同时也是员工的代言人。万事非绝对,要从事情的实质来出发。
企业是员工生存的源泉,HR也是企业之一员,员工要生存一般是唯老板是从,忍辱负重,要在忍耐中成长,学会成熟。等到有能力,有机遇有条件时,再来与老板商确当初不能执行之事。不论什么样的企业都存在着这样或是那样的矛盾,但也在不断的发展壮大,成熟,老板也在想着把企业能办好,当初不能实现的,现在企业有能力了,再来一步步实现,把员工的福利和办公环境做得更好等。有些时候也应站在老板的立场,从企业的实际出发来想想。
所谓的HR原则,无非是站在法律的立场,员工的利益边缘与老板抗衡。若是在制度、薪酬等方面不能兑现当初的承诺,也不给任何的解释向员工说明,视之没有那可就是老板的问题了。这个时候HR就应该坚持自己的原则。这样的企业得不到员工的拥护,对员工食言,把员工的利益玩弄于股掌之中,也没有长远的发展之道。
身为HR是唯老板是从,还是坚持自我的原则,都要从实际情况出发,HR不能盲目的以坚持自我原则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