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们公司员工的离职手续是怎样办理的?
答复:本公司职/员工离职手续需办理两份表单,一份为《员工离职申请单》主要是员工填写在公司的基本信息、离职性质、申请日期及希望离职生效日期,然后递交所属主管或经理审批(依据员工职级,确定辞职人员需经几位中高层审批),再转呈人力资源主管或经理审批,最后转交薪酬专员核算工资。
本公司离职的四项原则:
(1)员工单方面接触劳动合同时,试用期内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试用期满需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申请。
(2)员工离职每月18日、25日办理(特殊情况除外)遇节假日则提前至上一个工作日。备注:18日、25日指职/员工完成所有手续,离开公司厂区。
(3)人力资源部会在离职生效前一天晚上将离职人员工时及相关明细张贴在五号门公告栏,明细表中登记有不符者,离职人员必须于离职生效当天上午10点前反馈人力资源部。
(4)离职人员见离职公告后至五号保安室领取行李放行条,于离职当日早晨7:30之前将行李提至五号保安室,并在当天上午10点前将《员工手册》、厂牌、考勤卡、饭卡、工衣、宿舍钥匙等交给五号门当值保安后带行李出厂。
职员级别申请辞职,除了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在离职到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必须填写《离职交接清单》主要是所属部门审批工作交接情况、资讯/文控/实验室审批工作用品及文件交还情况、财务部门审批借款情况、人力资源部审批公司福利性物品是否归还及停保。
未按规定提前提出离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离职交接手续的员工,公司有权拒绝为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此项说明列于员工手册,以便规避纠纷风险。
2、你认为这样办理是否有风险?
答复:暂时没发现明显的潜在风险,因为在离职手续办理过程中,严格要求必须为员工本人签名,且办理离职手续的两份表格内均明确将员工权益标示出。
人力资源的风险规避,重点在于日常工作中,确保留有员工签名的书面资料或视听资料。另外在宣传公司制度方面有起到告知作用,并形成书面记录文件。
凡事也无绝对的安全,只要怀有“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的心态面对,风险均可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