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员工的离职申请表经部门批准递交HR部门时,员工的离职手续不开始了,我们一般是这样来办理的。
1、试用期内人员提前一个星期通知,正式员工提前30天通知,主管级以上的员工由部门经理批准,主管级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但公司重要岗位人员,一般离职都会口头的与上级沟通,得到应允后将其业务交接给新人熟悉后再来填写书面的离职申请。
2、部门负责人安排其他岗位人员接替工作,主要重在工作内容的交接上,尤其是未完成事项,及接替人员的业务技能掌握上。
3、离职当天,十点前各部门考勤负责人应将离职人员的各种考勤异常单、休假单、补休单等交HR核算考勤交财务领取离职工资,并办理停保、公积金等。下午两点钟离职人员前来办理手续,交还工衣、工牌、宿舍钥匙、图书等,再到部门去办理工作事项、工具、资料等工作接手人签名,部门经理签核后,到财务签核是否有借款及报销等事项核准。
4、待离职交接清单上的各项都有相关负责人核准后,HR才能给离职人员结算工资,出具离职证明。工资结算后人员将不再予以留厂。若是公司解雇的人员,公司一般会要求保安人员在场协同办理离职手续。
我们这样办理的风险有如下:
1、试用期内提前一个星期离职违反法规,还有主管级以上人员,离职时间一般长达两三个月,人在心不在,也影响团队的工作效率。
2、公司不想要的员工,一般让部门劝其写离职申请书,以免有法律风险。
3、离职人员工资予现金结算,对于高层职员的薪水不能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