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手续办理涉及两个主要问题,一是离职流程是否完善,二是离职内容是否有遗漏,针对这些,我简单分享一下我们公司的做法:
1、我司离职手续办理。
(1)流程:离职员工自己填写离职申请单、工作交接清单、工具交接表,转直接上级审核签字,转部门领导审批,转HR部门核算考勤工资,转总务部门核算水电交钥匙工衣,转财务部核算借款等,转总经理批准,转财务部发工资和HR部门办理解除合同、退办社保等手续。
(2)时间:公司规定,试用期提前3天、转正后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但由于员工离职零散性,可能会影响相关部门正常工作,公司目前统一规定为每周四上午9:30-10:00左右办理离职手续,以HR部门收到各部门审批的离职员工为准,未转入HR部门的离职单员工经特殊批准后可以临时办理,否则,转入下周四办理。
(3)内容:离职员工需要办理的离职内容有:离职单填写、劳保用品交接、工作用品交接、工作内容交接、借款水电等费用核算、赔偿问题协商、解除合同签收、五险一金停参签字、离职面谈记录签字、保密竞业限制协议履行提醒等。当然,根据不同岗位会有所侧重和取舍(普工就一张离职单填写完整就可以了)。
2、离职手续办理风险分析。就目前公司离职手续办理而言,风险暂时还比较小,个人认为,存在着以下两个方面的风险:
(1)离职手续统一办理的时间问题。目前统一为每周四,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虽然员工目前都没有提出来,但存在着“员工不能随时办理离职手续”的违法。
(2)完善离职内容。随着公司的发展,不断出现新岗位,一些岗位增加新工作内容,在离职时就需要用人部门和HR部门注意,不要遗漏了一些内容的交接,否则出现的后果将由当事人承担。
3、规避风险应采取的措施。目前HR部门已经着手要进行此类风险的规避,正采取以下针对性措施:
(1)手续办理时间问题。现在已经删除了离职管理制度中对离职手续办理时间的规定,未做具体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员工们习惯了原来的规定,还是如此操作,因为没有员工提出异议,此事暂时如此实施也相安无事。
(2)离职内容完善问题。HR部门已经着手联合各用人部门,每月初疏理各完善各JD,这样的工作量也不大,比较新增岗位、岗位新增工作内容的并不多,这样,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就可以针对其JD进行逐一核查离职交接内容是否完备。
4、万全之策。说真的,不管HR工作者怎么挖空心思工作,哪怕你天天学法、研究人的心理,也有你无法企及的事情,你也存在着管理漏洞和盲区的可能,面对离职手续办理可能存在的问题,我们处理的原则是:遇事冷静、仔细分析、正确对待、充分沟通、适当道歉、及时补办、照顾双赢、友善处理。
来看看大家有什么好的方法来规避离职手续办理风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