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员工的意识越来越强,对薪资的要求不再是唯一,他们还要归属感和自我价值的实现,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是基础的生理需要,已经基本上能够满足,而且现在独生子女居多,他们的物质需求也比较优越,动不动不高兴就要提出离职。这种现象算是较为普遍的。
更有甚者,他们连辞职手续都不办,直接走人。针对这种现象,较多企业都是自认倒霉,无可奈何。就像劳动法所阐述的,都是保护弱者的权益,而劳动者大多场合都是弱者,而且企业有时也是弱者,好比上面说的这个现象。员工未办辞职手续走了,工作没交接,物品没上交,这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困扰。企业往往没地方找到该员工,就算能够联系上,但有时很多人都不愿意回来交接。人事部门很被动,要么以自动离职处理,不发放未发的工资,要么只能低声下气哀求员工过来交接,除此以外,无能为力。很少企业能够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保护不了。就算走法律程序,成本比让他过来交接还要大,所以只能选择放弃,放弃是最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