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情况看,该公司还是有许多不规范与完善的地方。
1、员工不打招呼地随意离职,说明平时的管理存在问题,没有此方面的约束制度给员工以警示,应该在员工手册中给予体现出来,并公告员工;
2、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知识的普及方面有所欠缺。员工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存在何种法律风险。
如果我是小刘,
1、电话不通,我会发邮件(可有收到提示的)或快递给该员工,通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或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对方或对方家属拒签收,则由工会代表派人与人力部门人员一起上门送达,工会代表可作为现场证人,为今后法院或仲裁庭审理时提供有效证据;
2、同时在公司范围内下发文件,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于与公司存在经济纠纷的情况,也在给其的通知中说明员工需负担的法律责任,并表明公司将保持诉诸法律的权利。
3、超过约定期限,对方若仍无回应,公司下红头文件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