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个案例相信是很多HR都会遇到的事情,比如春节请假回去,节后却迟迟未来,也未捎信或电话告知续假的;或者借请假之名就直接到没来上班,也联系不上的。前不久刚处理了一个类似事件:一员工提出辞职,但主管还没批准,其就借请假之名,到别的企业上班了,电脑里是空的,资料又未交接,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的。用人部门急呀,找到了我们反映情况,我通过其它渠道了解到其已到了某知名企业上班了,真不巧,我与那企业的HRM刚好认识,哈~借聊天之名确认其真的在那边上班,以及他的职位。我们先是再联系下他,还是老样子联系不上,后来实在没办法只好对那知名企业HRM道出实情,请他们帮忙对此员工进行沟通,要求其来公司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其实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邮寄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限期要求其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等,没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和那边HR有点交情,如果走到仲裁的话那知名企业是要受连带责任的。后来迫于对方HR的压力,其就来公司办理手续了。
如果我是小刘,我会这样处理:
1、首先看看公司制度对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大多数公司的制度里面都有规定“自离”的处理办法,(我们公司是规定无故旷工3天以上按自离计,将不给予放发当月工资),审视制度对于这几方面是不是不够全面、严格,造成这么多人无视制度的存在,对制度进行修订,避免出现更多漏洞;
2、对节后回家无故不来的员工,先联系用人部门领导,看其是否知晓具体情况,或是向其老乡、要好的朋友了解其的思想动态,是因买不到车票还是另有其它原因;
3、HR与用人部门领导了解下此人的工作表现,若有必要挽留,那用人部门领导先联系下,或HR根据了解到的情况打电话与其沟通,说服其返回。
4、若沟通无效,则告知其这种行为属于“自离”,按公司规定该怎么处理,等等,让其尽快回来办理离职手续,不过有些员工在外省,也不在乎这些工资了,同样不会回来的。那HR就要做好准备,例如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等,避免其到时反过来告公司不给他发工资。
5、定期将这些自离员工名单进行公告,为以后若有这些人员的劳务纠纷也可作为证据。
6、抓紧招聘顶岗人员,以免影响正常生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