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沿海还是在内地,如东莞这家服装生产企业HR主管小刘所面临的问题比较普遍,我们HR工作者通常就是将其叫做“自离”(不请假就不来上班或虽请假但未获得批准就不来上班,也不办理离职手续),面对此事,我会是如下处理:
1、 查看制度。公司员工手册或相关管理制度中,一定有员工“自离”的规定,比如(自离就是旷工,连续旷工3天或一月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5天就算自离),就是自动离职,不请假不办离职手续,有了制度做后盾就有底气了。这一规定相信所有公司都有的,即使小规模公司也会在员工入职时给予讲解清楚的。
2、 及时回话。给休假后不来上班而打来电话的、带话老乡讲清楚,公司对待自离是如何处理,希望他们明白或及时带话回去,有任何疑问并限期回话或咨询,并请及时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将出相关除名通告,并将这些带话式的通知让带话人签字留档备查。
3、 正式通告。如果有人前来办理离职手续,按照正常离职流程办理,并扣出相应费用即可。如果仍有部分人员在期限内(一般是一个月内)未来办理离职手续,小刘就可以每月底集中清理一下,将所有已经通知但未来办理离职手续的自离员工进行通告,在公司宣传栏张贴一周。主要说明以上人员因为长期自离,根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