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小刘我会这样做:
1、放假前,在公司发出放假通知的同时,特别说明,假后需按时到公司上班。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公司上班的,需电话告知其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果没有,一律按旷工处理。并要求各个部门在放假前需开部门全体人员会议,部门主管须再次强调纪律。确实有节后不回公司上班的,可提前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没必要进行阻拦。据此,部门和公司作好工作人员安排和招聘计划,以免影响后续的工作,同时也能维护好劳动关系。
2、要求各部门做好节后人员出勤状况的统计,对于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通过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了解、确认真实的情况,如因个人误车或家中确实有事等原因,可以考虑让员工续假,返公司上班时补办请假手续,不追究员工责任,留住员工。
其次,对于无任何信息及联系的员工,应当设法及时与其家人取得联系,看是否发生意外事故,经确认发生事故或失踪的,应当配合其家人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的善后工作。
第三,如系因不满公司或某位领导等做法而想离开公司的,应从正面做好思想工作,肯定其在公司所做的工作和成绩,指出其错误做法,对于愿意返回公司工作的员工,应予以欢迎。
第四,如系无故不请假又不返回公司工作的,也应当做好思想工作指出其错误做法,如愿意回公司工作的,让其办理好请假手续,并对违反规定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如不愿意回公司工作,让其回公司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好聚好散”;对不办理请假和离职手续的员工,向其重申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做法,并作自动离职处理。
最后,是对于无任何渠道和方法可以联系到的员工,超过三天离职的作旷工处理并张榜公布,说明该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的做法,宣布解除劳动关系,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如日后又返回公司工作的,了解情况区别处理:如果确实愿意回公司工作又未与别的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公司表现良好的员工,建议让其写出书面检查保证时,可以让其重新入职(大部分公司和HR是不赞成的);对于过去表现不佳或与别的建立劳动关系的,是不应当允许入职的。
总之,在实践中,人力资源流入企业或从企业流出,都是有很多因素造成的,HR工作者应当做好各方面的调查分析,针对具体情况做好各种应对处理,切忌简单的或者想当然地进行处理。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公司的规章制度、重大决策和做法的出台,包括开除员工,不仅应履行民主程序或公告程序,还要合法地收集并保存证据。
因此,除了上述应当做的外,不仅是HR工作者,企业各级管理者,都要充分做好企业内外部各因素的调查分析,从企业战略管理到人力资源各模块管理到各职能部门的职能管理,应当不断适时地进行调整,努力提升管理素质和水平,做到“留人留心”,确保组织和员工共同长期受益,达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