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上这样的事情的确很麻烦。
从以下几点入手:
1、想办法电话联系员工本人,我们离职流程里规定,必须办理完离职交接,总经理/分管领导在离职交接单上最后签字,离职员工凭签字到人事部结算工资。离职人员工资次月随员工工资一起发放。不回来办理离职手续,默认为剩余工资放弃。
2、如果实在联系不到本人,就发EMS到其居住地,告知由于旷工被辞退。
3、平时多做员工思想工作,辞职需要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员工须提前3天提出,正式员工须提前30天提出。即使离职,也要做到有始有终。
出现意外情况,要总结,开会,教育。从思想意识上杜绝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