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这也是目前的一大困扰,死猪不怕开水烫,这些人不管什么公司制度,无职业道德可言,我公司就有一例,在试用期内出差去新疆,去前借的公司款,回来后也不报销,正好是公司发放那几日,工资到手就闪人了,谁也不说,还是外地的,后来打电话一开始接的,说出差和工资相抵,其实除了工资外还有2-3千未还,再后来索性不接手机了, 我想针对以上员工,要注意如下几点:
1员工入职后要提供二个以上的号码,这样一个打不通,还有一个,但此只有防君子不能防小人
2对公司而言,可以作一些防范措施,比如对于出差人员试用期未满的,可以让其有相关证件留作公司,试用期满后归还
3.规范公司制度,对于擅自离开正式人员,通知除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