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个问题有点头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遇到一个讲道理的老板,二是遇到一个不道理的老板。
如果我是李小姐,我会这样去操作这件事情:
1、生产计划部经理老王既然认为员工小张不行,须拿出不行的理据来,尤其是培训过程方面的记录与考核的结果,总不能以看不顺眼的标准来对待员工小张。
2、必须正确地告诉老板如果按照老板的说法去操作,也是可以的,但结果是有很大风险的,而这个风险别说一名HR没那个能量去应付,就连他老板也无力所及。
3、李小姐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第一信息后,将辞退员工小张的合法性步骤向用人部门老王明理清楚,可以让老王协助李小姐一起操作此事,提供理据是用人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
4、HR不是神,也是人,老王的做法属于无稽之谈,老板的交派更是荒谬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