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都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不会有这样随时不问缘由辞退员工的条款,因为不合法的条款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就是说只要上了仲裁,不合法的规章制度从他订立的那一天起就是不合法的,一定会败诉。况且本案中企业要辞退的员工并无明显的过失、也没有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想马上辞退、还不给补偿金,不可能的!
即使员工处于试用期,部门主管说员工不行,也要拿出不合适的证据,不能只凭一句话说某个员工行与不行。这样员工去仲裁单位仍要败诉。
提前告知老板,国家关于辞退员工的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无故辞退员工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然后再做决定是否辞退员工,或者怎样去辞退不合格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