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HR工作,最怕就是遇到这种想裁员又不给钱的吝啬老板,在当今劳动法不断加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趋势下,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也逐步增强,所以HR更应该考虑违法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再决定是否值得执行?
言归正传,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既然在此公司工作,就有义务为老板分忧,如何合法辞退又不产生纠纷呢?假设我是李小姐,下列为操作手段:
1、查阅小张的岗位说明书及招聘所发布的任职资格,然后和生产计划部经理面对面交谈,确定小张不胜任工作岗位的原因,咨询是否有书面材料说明?如无任何考评记录或其他书面材料来证明小张的不胜任,那就与生产计划部经理密谋陷阱的制定。
2、同生产计划经理密谋后,让其下派工作任务给小张时,均用电子邮件形式,并给予高难度任务,订时间期限。每次均通过邮件形式督促小张反馈完成情况,如无法有效完成,则开具奖惩单,积累违纪次数。
3、调出小张的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等所有人事数据,从人事档案看小张所提交的证书等个人证件是否有虚假,如有的话,辞退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一)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无需给予补偿金;从劳动合同看小张的到期情况,如将于近期合同期满,则利用他对劳动法的不熟悉,提前告知合同即将终止,不再续签,让其自行申请辞职。(此招成功与否,看当事人是否有心去核实劳动合同法的条例)
4、违纪次数积累达到解除范围后,HR正式出面,根据目前所收集的书面材料及小张的所有人事数据,制定结构化面谈内容。此类谈判的重点在于我方手中是否有筹码及面谈技巧,具体操作细则,愿各位看官依据前文交代,拟定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