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发的相关规定,除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标准外;还有劳动着主管犯错,屡教不改和劳动者主观无错,但不能胜任工作的三种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事先也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劳动者有上述情况,并按规定支付补偿金。所以如果我是李小姐我会这样做:
1、和老板说明清法律规定,让老板知法守法,并和老板说,我的能力可以减少公司的损失,降低赔偿金的数额,但是公司也要体现一些的人文情怀,让其余员工看到老板的爱护,所以需支付一些补偿,以尽力避免劳动纠纷;
2、让生产计划部王经理提供小张不能胜任的证据;
3、整理证据,并查阅公司的相关制度;
4、约小张聊天(注意时间、地点的选择,建议在咖啡厅等环境相对放松的地方);
5、注意聊天技巧,以员工的角度去谈判,如:可以问问他最近的工作情况,看看最近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根据他说的,可以给他工作中应该怎么去做之类的,引导他,让他认识错误;
6、在他认识错误后,给他看相关的制度,和他自己在工作中不恰当的事项等,让他充分认识到错误;
7、根据公司制度,他已不能胜任公司的岗位,但是考虑到他今后的职业生涯,公司希望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他的实际情况,公司给他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希望他尽快找到工作,不要影响生活;
8、让他在证明材料上和劳动合同上签字;
9、最后跟他说希望他以后能够改正,在下一家公司好好表现,相信他会做的很好。
现场情况还需要自己把控,以上只是我的一些建议,我正在努力学习中!感谢各位,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