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正方:可以录用。理由如下:
1、首先,每个企业应该有“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气魄,不要小肚鸡肠。
2、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每个离职的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再回到原来公司的。只要下决心回原业的公司,说明他出去在市场上比较了一下,还是原来的公司好。这样,回到原公司后忠诚度会更高。
3、一直在自己公司工作、成长起来的员工,往往有副作用:眼界不是很开阔,固定思维严重。出去到别的公司工作时会接触到很多新东西,同时也从局外人的角度看原来公司的一些问题,客观的分析和比较,会得出更科学的结论。离职员工再回到原来的公司后会带来新员工一样的新鲜血液,更有利于原来公司的发展。
4、老员工回到原来的公司不需要特别的培训,知晓企业的制度和文化,会象微波炉一样,马上发挥光和热。
5、反方的担心,在职员工对辞职行为会变得随意,我认为有一定道理,但是这种人的比例是很低的。每个人都会对自己认真负责的,绝大多数人会认真对待辞职行为的。
6、支持正方观点:可以录用,并不是说所有离职后再回来的员工都录用,对于那些被公司淘汰的员工、人品有问题的员工、对于被别的公司开除的员工等还要具体对待。
7楼 丹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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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茜茜0831
呵呵,今天我们的意见不一样哦,总会有不一样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