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那句老话,凡事都有两面。到底该不该录用曾经主动离职的员工,我是这样想的。
1.从离职员工方面来看。员工主动离职大概有分为两种情况,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个体或家庭原因,如果是这方面原因,现在员工回来了,也许是因为他觉得对公司的氛围或者运作模式比较适应,还是想回来,我觉得这种类型的员工是可以录用的。从另外一方面来讲,如果当初员工离职是因为待遇福利或者人际关系走的,那么现在回来,也说明他对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些留恋的,那么可以问清楚其这段时间观念的变化时什么,然后再考虑是否留用。这类员工,如果不是电影上的商业间谍的话,对公司来说还是有一定忠诚度的。
2.从公司方面来看。员工的流动是正常的,那我们就应该分析清楚员工走的原因是什么来进行改进;回来的原因是什么而加以强化,也为公司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一些线索。
总的来说,只要不是要到公司来捣乱的,都可以根据岗位需求和公司情况来录用一部分人,我们公司就有一些员工是走了后又回来的,当然有领导魅力的原因或者公司氛围好等许多原因。只要我们尽力完善那些不尽人意的地方,这些员工是很有忠诚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