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正方可以录用,理由如下:
1、 老员工熟悉公司的文化和制度,能融入公司的氛围,即便处于某种原因离职了,现在回来说明还是认可公司的!
2、员工填写再次加入本公司的理由,对于上次离职的原因详加询问,弄清楚问题解决没有!
3、并不是所有离职的员工都能加入本公司,要向其主管部门问清楚,其在职时个人表现能力,调出其绩效考核表。
4、即便是新招进来的员工,也不能说明就能适应公司的各种制度及文化氛围,对于有能力的”回头马”还是应该鼓励的。
5、回头马回来之后,经过摸索和其他公司文化的结合,能够改进公司存在的问题,给现有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和血液。
6、限定“回头马”的期限,要经过半年至一年的时间,这样在这段时间,经过对比,他就可以发现公司的好处,公司选择“回头马”,也体现公司任人唯才,宽宏大度的胸怀!
1楼 熙er
支持好友
zhang588716
@熙er:呵呵,谢谢你,共同进步!如有观点,还请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