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的不能再录用,相信这点大家都认可。但若是员工因主动辞职,离开后又想返回原公司上班,要不要录用?做法就有差异了,有的公司很鼓励和欢迎老员工返聘,这样轻车熟路,入职就能上岗;而有的公司则坚决制止和反对老员工返聘,认为这样做太儿戏,会给在职员工造成“想走就走,想回就回”的不好影响。请看他们的观点:
我保持中立态度,万事非绝对,员工主动辞职,肯定是有原因的,作为HR应该在离职面谈的过程中及平时的工作中多观察和了解员工的生活、工作情况,这样才好判断具体、真实的离职原因。
如果员工是因为家庭原因(例如:1、生活压力大,工资待遇无法满足生活需要;2、家里确实出现不好的状况,需要辞职回家处理的;....),不得已才选择辞职的,我觉得我们应该理解,毕竟工作的初级阶段还是满足生存问题,幸福感很重要。这样的员工如果平时工作努力,态度、人品好,且业绩也不错的话,我会考虑后期给予返聘的机会。
如果员工并非因上述一些情况而选择辞职的话,我可能会考虑以后是否予以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