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支持中立来自,因为一向支持中立,呵呵。不过这次幸好仔细看了一下,正方已经强调了不是被公司辞退的情况,那我觉得就可以录用。
重新梳理一下思路吧——
首先,我觉得应该分情形,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公司辞退的无论后期怎么样都还是别录用的好;另一种情况就是曾经自己主动离职的,这种情况如果没有其他特殊的情况应该准予录用
然后,再说能录用的原因:
1、从个人来说,之前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可能觉得赚的少,或是看不到前途发展,或是有更好的机会,或是个人其他临时原因需要、或者还有很多或者,毕竟,他现在想回来了,这个出于人的本性,当初走的事他,现在想回来了,也算有求与公司,失去了最初的主动性,在两方角色上是出于下游的,这时候企业伸出友爱豁达真诚的大手去欢迎老朋友的到来在树立企业文化和员工凝聚力上都是有着其利好的影响;
2、从企业角度讲,一起的用人方市场已经一去不复返,企业的招人难、用人难、留人难的现状下,当企业遇到这种情况想,如果我是HR ,一定会在多方分析利弊的前提下劝说老板接受员工。一方面如果他是个忘恩负义的人我们也不会用,如果他不是这样的人,是个有情有义的,那么从他再次入司开始,他将是个忠诚度很高的员工。
3、从关系本身来说,老员工过回来对公司各方面都比较了解,对业务比较熟识,员工关系也比较熟悉,各方面都容易融入,这为企业效率的提高上有很大程度帮助,而且员工出于对公司的感谢,在工作认真对敬业度等方面也有很利好的表现
最后,值得注意的事,劳动合同法规定,一个企业之于一个员工来说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类似题目中这样的情形也包括在内,所以员工再次进入公司,不能约定试用期,但是毕竟空降天兵,不可害人也不可不防,为了给公司规避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比如在员工初审入职之前就一定多方考察核实其情况属实,情形单纯。另外还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一些其他的附加合法的条款,设立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过渡时期,这样才能做好我们作为HR的本职工作。
3、
25楼 long1987
支持正方
24楼 william80
员工之所以离职,无非两种,心冷了,钱少了。只要都合适了,我想谁也不会走
23楼 粥粥周
离职员工返聘试用期不能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法中不是这么个意思吧?
22楼 拜师
支持正方。人品好我支持用。如果是旷离的我不会考虑在录用、旷离对公司或对个人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21楼 水之鳞
支持正方,人品好,特别是技术性岗位
20楼 阳光的天空
支持正方,人品好的,我觉得可以继续录用
19楼 月依一
支持正方,补充一下,自己主动离职的,还需要关注一下人品,这点我认为很重要!
18楼 郁金香2013
员工主动离职自有他个人的原因,不能因为其离职后续就不再录用,这种做法有点显得一个企业单位有点小气、斤斤计较的感觉。单位企业应该展示出宽容、阔达的态度。
17楼 咖啡猫
支持,学习!
小小信鸽2013
支持正方,好的员工还是可以返聘的。
16楼 云的霓裳
支持正方,学习
15楼 彦燕
学习了
14楼 雪海蝶
写的不错哈!学习了。
13楼 洒满心房
支持正方,补充分析的很透彻,受教了
12楼 薰儿
支持正方的观点,好好学习
11楼 凡人793774058
同意正方观点,楼上分析很到位,支持
10楼 HR维维
分析的很透彻,受教了……
9楼 茶香淡淡
学习了,分析的很透彻
8楼 我想成功
分析很好,条理清晰,学习了
7楼 luoguohuang
学习了
6楼 panda要细腻
很同意这句 如果是个有情有义的,那么从他再次入司开始,他将是个忠诚度很高的员工。
写的很好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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