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中立。
目前我们公司的做法是:
1、正常离职出厂的,半年以内不予考虑,半年以上的,经原部门主管确认此人可用,则录用,如确认此人原来上班表现不良,则不录用;
2、优点:老员工轻车熟路,容易上手,减少培训时间和培训成本,我们部门人事专员就是返厂老员工,对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正现带到作用;
3、缺点:原来车间老员工返厂多而频繁,造成想走就走的乱象,临走时还放话,我出去了随时可以进来,最后加一条规定,至少半年才能进厂,此现象才有所好转。
所有,事事无决对,凡事事先想到坏处,并用制度限制起来,就能很好的发挥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