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基本任职条件
公司内部员工,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申请或被推荐为公司内部讲师:
(一)
具备基本的讲义、教材和教案、测试题的编写以及案例收集整理的能力;
(二)
形象良好、逻辑清晰、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良好;
(三)
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知识或实践经验。
第五条
候选人的推荐
(一)内部讲师推荐采用自我推荐、部门推荐、培训与发展部推荐三种形式。公司鼓励各业务部门
推荐在本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知识和实践经验优秀员工参与选拨;培训与发展部有责任在培训过程中
发现优秀学员并推荐参与内部讲师队伍的选拨。
(二)推荐员工(含自我推荐)参与讲师选聘需填写《
内部兼职讲师推荐表》
(附件
1
)
;
第六条
候选人的选拨
(一)
培训与发展部每年组织讲师选拨和评比,因受聘讲师工作变动产生的讲师空缺则随时进行
填补性选拨;
(二)
培训与发展部对候选人推荐资料进行筛选,
由候选人自行选择课题,
组织课程,
进行
30~60
分钟的现场呈现。
《候选讲师评价表》
(附件
2
)
第七条
候选人的培训
为提高候选人授课技能,增强培训效果,凡经过培训与发展部评审后初选的候选人,均应接受
TTT
或相关培训(内训或外训)
第八条
候选人的试讲
(一)
候选人参加完
TTT
培训后,由候选人和培训与发展部共同选定课题进行课程开发和试讲;
(二)
培训与发展部根据课题的业务领域组织公司高层领导以及课程对象(不少于
20
人)
,组成
课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候选人的呈现情况和专业能力,
填写《内部讲师课程评审表》
(见附件
3
)
,
对候选人的课程和授课能力进行评审。
第九条
内部讲师的聘任
培训与发展部根据评审情况和评审小组成员的权重进行评分,分数在
80
分以上,且相关业务负责人
评审通过者,方可获得被聘任为内部兼职培训讲师。
第十条
内部讲师的定级
(一)
内部讲师的等级由高到底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储备讲师四个等级;不同等级讲师享受
不同待遇,具体见第
*
部分,讲师待遇。
(二)
初次进行选拨的讲师一定定为四级,个别优秀者经评审小组一致同意后可被直接聘为二级
讲师;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内部讲授课程可不用需经过推荐、试讲程序直接被聘任为公司一级讲师;
在公司担当授课任务,但善未被正式聘任为讲师者,按照储备讲师标准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