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要在试用期内培训员工。虽然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但由于试用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时期,加之用人单位对员工的性格、情况等还不甚了解,如果急着送其出去培训,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二是一次培训费用不要太大。
三是用人单位卖派员工出国培训,应尽可能让员工到投资的外商方总部受训,以使自理。若条件不成熟,用人单位与国际培训机构签订的委托培训协议中要约定保证受训人员回国、回委托用人单位的有关事宜。如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应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给经委派培训的员工。尽量避免受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发生跳槽、出逃等事件。
四是培训结束后,培训费用应再让本人签名确认,交财务处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五是双方在约定期务期的同时,不要忘了约定缩短服务期的赔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