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服务期协议是有必要的,关键看如何去约定。
18.2.1服务期(月)=公司出资的学习培训总费用/与职别对应的培训费用基数×12个月。根据实际培训总费用折算服务期限,不足一个月按四舍五入算(计算培训服务期限时,异地培训所产生的差旅费折半计算)。
18.2.2下表为员工职别培训费用基数与12个月服务期限的对应关系表。
职级
级档
培训费用
基数(元)
服务期
经理级以上
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副总监
三档
10000
12个月
经理级
部门正、副经理
二档
5000
12个月
经理级以下
主管/一般员工
一档
3000
12个月
注:1、除集团、地产外的其它公司按对应职级标准基数的70%执行;
2、特殊情形集团可另行约定。